为顺应新时代赋予学校体育发展的新要求,建立符合*的教育方针、切合我市实际的学校体育工作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学校体育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我市特制定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主要措施,具体如下:↓↓↓
(一)
校内外融合,实施一体化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
以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健身兴趣、健身能力和健身习惯为目标改革中小学体育教学,构建并实施小初高相衔接的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学校体育竞赛和假期体育与健康教育一体化设计与实施的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建立家校社联动机制,在全市中小学推行体育与健康教育的“一校一课程”。
1.加强课堂教学。
以“一校一品”学校特色体育项目教学为基础,有条件的学校实施“一校多品”。注重学生身心特点,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年级间、学段间课程内容和运动项目相互衔接,同类兴趣相对聚集,因地制宜,因校而异,探索不同学段分层教学、同一学段多样选择的体育教学模式。科学安排课程内容,在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自身情况,打破行*班,开展运动项目教学,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优势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器械体操等基础个人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普及性项目,进一步挖掘地方民间体育资源,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关于健康教育的要求,由体育教师负责授课,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健康行为进行考试、考查,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2.强化课外体育活动。
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和作息时间安排,人人参与,课外体育活动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互衔接、互为补充,重点发展学生体能,满足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运动兴趣形成和体育特长发展的需求。切实将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实行大课间“体能天天练”制度,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评比,推动课间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应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体育锻炼。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早操制度。寒暑假、节假日要布置体育与健康家庭作业,通过家校社联动,形成覆盖校内外的体育与健康教育体系。学校要根据学生体质差异、身体发育规律,构建学生自主选择的体育活动课程“超市”,让每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课程或体育活动项目。
(二)
学段衔接,实施体育特长生培养输送体系。
支持学校通过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各级体校联办运动队、组建校园体育项目联盟等形式,提升学校特色体育项目水平。学校应通过组建运动队、俱乐部、社团和兴趣小组等形式,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加强校园足球、校园篮球、校园排球、校园冰雪项目等专项特色学校、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根据市教育局体育专项特色学校建设的意见,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高水平体育竞技人才培养、输送体系,各省、市级体育专项特色高中可以全市范围招收体育特长学生,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培养、输送既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又具有较高体育专项技能的高水平体育竞技人才。各体育专项特色学校要优化布局结构,规范招生*策,强化考核管理,完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具有运动天赋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专业渠道。积极鼓励、支持优秀教练员进校园带运动队、指导体育社团活动。
(三)
教体结合,实施市县校三级学校体育竞赛体系。
实施面向全体、分级管理、赛制稳定、相互衔接、制度配套的市县校三级学校体育竞赛体系。每三年举办一届烟台市中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中国体育彩票杯”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烟台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烟台市中小学“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和烟台市“百校杯”各项目联赛。各区市每年要举办阳光体育运动会、特色体育项目联盟比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赛以及与市级比赛相对应的学校体育竞赛。学校要建立健全以面向全体学生为主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每年要举办一次综合性阳光体育运动会(或阳光体育节)、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一次以上全校特色体育项目比赛,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班级、年级和校际间体育竞赛,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四)
“体能+技能”,实施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
1.“体能+技能”测试。
市、县教育部门每年对各区市和所辖学校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县级教育部门每年要组织面向辖区中小学“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教学进行运动技能抽测,市、县抽测结果列入对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度督导考核。学校每年举办全体学生参加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达标情况列入对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考核。
2.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市教育局将根据《山东省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和我市实际,制定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建立“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的体育考试评价新机制,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
(五)
加强基础能力,夯实学校体育保障体系。
1.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课程刚性化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将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学校教学计划,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各区市要根据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的需要,加大体育教师补充力度,体育教师短缺的区市在新任教师招聘中要优先招聘体育教师,可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注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体育技能和教学水平。要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到学校担任兼职体育教师和带运动队训练。要加快中青年体育骨干教师培养,提高体育教师的整体专业素质和水平。
3.改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条件。
各级*府和教育部门要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把体育设施列为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按标准配齐中小学体育场馆设施,配好体育器材,按规定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根据《烟台市市区中小学足球场地等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实施办法》,各中小学在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并确保学生安全、保障学生活动前提下,有条件的中小学足球场地等体育场地设施在非工作日向社会公众开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
4.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学校要保障体育工作的经费需求。市财*重点支持体育改革、校园足球、体质监测、市学生运动会和市级各项比赛,支持学校参加省级各项比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
5.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学校要制定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规范实施体育教学、活动、训练和比赛。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
6.学校体育全面培训。
加大培训力度,市级教育部门组织学校体育管理人员、教研人员、骨干体育教师、校长的培训,县级教育部门负责体育教师的全员培训,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认识和管理水平,提升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形成合力,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健康发展。
7.建立工作激励机制。
科学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把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余训练、比赛等纳入教学工作量。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户外服装及防护用品。对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每三年进行一次通报表扬。每年组织一次学校体育工作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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