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学校建有田径、排球、足球、篮球高水平运动队。为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年南京大学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超过南京大学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且高中阶段(以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算起)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田径接力项目需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决赛前三名者。
其中:
1.报考排球、足球、篮球、田径径赛项目需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2.报考田径田赛、女子七项全能项目需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二)每人限报一个具体小项(位置)。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其运动小项也须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三)高中阶段获得的比赛成绩和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省份须与户籍地、学籍地一致。
注:“省级(含)以上比赛”是指省(市、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市、区)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
不包括以下赛事:
(1)排球:中国排球超级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20女子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19及以下年龄组排球系列比赛、全国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沙滩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全国青年U21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青年U20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青年U19及以下年龄组沙滩排球系列比赛。其中,高中阶段以学校名义参加限制性赛事的不受此限。
(2)足球: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其中,以就读中学为全称队名(不含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参加上述赛事,且提前上报备案审核通过的不受此限。已注册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没有资格报名。
(3)篮球: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其中,由体协组织参加者不受此限。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1、登录阳光高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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