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为推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我校年继续面向全国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注:
(1)高考改革省份、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降分政策按教育部及生源省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12人,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同一招生项目有不同场上位置、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场上位置和一种降分政策。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并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年7月1日—年2月18日)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身高要求:女子排球主攻、副攻队员身高须达1.73米及以上,二传身高须达1.68米及以上,自由人不限制身高;男子排球主攻、副攻队员身高须达1.83米及以上,二传身高须达1.78米及以上,自由人不限制身高。
上述条件中涉及的获奖项目是指由省级及以上政府、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省级及以上大中(小)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相应范围内的体育赛事,获奖名次为决赛名次。
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数据为准,且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网址如下: